天津《火电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来了!7月1日正式实验
日前,,天津市宣布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,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验,,这是天津首次宣布实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。。关于天津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,有两个主要解读::
1、、2016年6月天津所有公共煤电机组、、2017年11月天津所有自备煤电机组,,累计共17家45台,,所有完成了超低排放刷新,,监测数据显示颗粒物、、二氧化硫、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稳固抵达10、、35、、50mg/m3以下。。现在,,现行的国家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特殊排放限值中,,燃煤发电锅炉颗粒物、、二氧化硫、、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划分为20、、50、、100mg/m3,,已不可知足天津火电厂大气污染控制要求。。别的,,凭证天津市2017年PM2.5外地排放源剖析,,燃煤电厂孝顺率为8.0%。。
2、、湿法脱硫烟气中含有大宗可凝聚颗粒物,,其主要包括硫酸雾和可溶性盐,,随烟气排入大气情形,,降温后冷凝会形成细颗粒物。。降低烟气排放温度对去除烟气中的可凝聚颗粒物具有显着效果。。为此,,有须要对烟气排放温度提出明确要求。。
经测算,,《标准》实验后,,通过冷凝脱水深度治理,,每年可镌汰烟气中随水蒸气一同排放的可凝聚颗粒物约1800吨,,在一般气象条件下,,PM2.5年均浓度可降低约2μg/m3;;通过降低排烟温度,,每年可接纳冷凝水约800万吨,,若所有用于脱硫补水,,按工业用水7.9元/吨测算,,每年预计可节约用度6320万元。。
《标准》划定::新建项目自标准宣布之日起执行;;现有燃煤发电锅炉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响应排放浓度限值,,现有燃煤发电锅炉及65t/h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烟气排放温度控制要求;;现有燃油锅炉、、燃气锅炉、、燃气轮机组及65t/h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响应排放浓度限值。。







